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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宁县出台《离休干部入住医养结合定点机构实施办法(试行)》

发布日期:2024-07-01 11:06信息来源:休宁县委组织部 作者:休宁县委组织部 【字体:   收藏

近日,休宁县出台《离休干部入住医养结合定点机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为离休干部医养结合提供政策支持,推动“一人一策”精准服工作走深走实。

《办法》明确了定点机构认定、入住条件、收住程序、报销标准,将15种常见病纳入服务保障范围,并按照轻重程度划分为“完全护理依赖”和“高度护理依赖”两类,对发生的床位费、护理费、医药费依据标准和比例进行报销。对易地安置(异地居住)离休干部需要入住省外或市外医养结合机构的,按此办法报销标准执行。

《办法》要求各职能部门注重协调配合、加强督促检查,积极支持离休干部入住医养结合定点机构,把好事办实、把实事办好,让每位离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。

《办法》公布休宁县第一批医养结合定点机构名单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和基本保障条件等。(胡来富)